广东四会征地涉未批先征 政府为征地请村民吃饭

2013年08月27日02:19  南方农村报
征地通告 征地通告
征地范围红线 征地范围红线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李秀林 实习生 黄俊)台风“尤特”过后,空气格外清新。8月17日下午,广东肇庆四会市东城街道黄岗村周屋村小组祠堂前,一些村民正在闲聊。祠堂对面的砖墙上,一张红底黑字、题为《周屋村保护耕地、维护权益的公告》格外醒目。按照村民的说法,这份附有若干村民签名的公告,矛头所指,是当地有关部门在四会玉文化产业创意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未批先征行为。

  “批文都没有,还想征地?”祠堂前,村民纷纷表达着观点。

  重点项目征地存疑

  四会玉文化产业创意园位于东城街道黄岗村,目前已被列为广东省重点项目。该园规划占地面积550亩,分三期建设,目标是要打造一个全球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功能最齐全、配套最完善,集玉石原料拍卖、加工、销售、研发及玉文化科教功能于一体的玉文化产业基地。通过将玉器、文化、旅游资源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四会玉器产业的档次和水平。四会玉文化产业创意园预计总投资3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25亿元。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二期已奠基,三期工程350亩征地工作正在推进。这350亩地,分布在黄岗村委会所辖的岗头、周屋等7个自然村。

  2012年7月6日,四会市成立四会玉器文化产业创意园项目建设指挥部。2013年3月底,四会市政府通过四会市国土局征地专项账户,将按每亩10万元标准发放的征地补偿款和按每亩1万元标准发放的公益事业建设资金打到了被征地村庄的集体账户。而按照部分村民的说法,他们既没有看到征地批文,也没有看到征地协议。

  2013年5月31日,周建洪等4名村民向肇庆市信访局提交材料称,四会市东城街道“在既没有省级以上国土部门的征地批文、也没获得广大村民同意的情况下,非法征用黄岗村下辖7条自然村350亩土地,用于兴建玉文化产业园”。7月19日,村民再次向广东省国土部门就此事进行上访。在这之前,他们还向国家信访局寄送了相关材料。

  “我们去街道办要征地协议,对方一会说在国土局,一会说在开发公司,后来说在村委会。”村民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岗头村小组副组长黄伟全也表示,在村委会开会的时候,他曾提出要看征地协议,“但至今也没见到。”

  国土、街办说法不一

  “我们是在收储土地,而不是征收。”四会市东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西金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东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013年6月15日在给村民的相关回复中,也将四会玉文化产业创意园建设占用黄岗村部分土地的行为定为收储:“2012年7月,四会市人民政府同意把该地块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并于同年7月19日发出收储公告。2012年8月3日,东城街道成立征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各村村民召开了会议,向他们通报了此次收储土地的价格为每亩10万元,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返还10%的留用地给被收储的村小组集体。2013年3月30日,领导小组称已取得了村民的签名同意,并把征地款划拨到各村小组账户。”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等。“收储的对象是国有土地,而黄岗村的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四会市国土资源局用地股卢股长7月3日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四会玉器文化产业创意园建设涉及黄岗村土地的征地协议等目前还没有上报国土局,“资料备齐以后,四会市才能向省国土厅申请批复,获批后,才能发布征地公告,开展补偿款发放等后续工作。”

  街道办请村民吃饭

  有村民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反映,东城街道办曾多次采取请吃饭等手段争取村民同意征地。

  岗头村小组村民黄振华回忆称,他第一次被街道办领导请去吃饭是在今年春节期间,地点在“东港渔村”酒家,“当时整个岗头村的男人都去了,坐了满满6桌。”黄振华估算,每桌花费应在1000块钱左右,每位村民还获发了一包价值11块钱的“五叶神”香烟。

  “街道副书记张西金还把我拉到他身边坐,说我是党员,应该第一个签字(同意征地)。”黄振华说,他没同意,并趁着上厕所的机会偷偷溜走了,“当天,去吃饭的村民中只有一位签了字。”

  半个月后,面对街道办的又一次吃饭邀请,黄振华拒绝了。“饭有‘毒’,菜有‘毒’,我怎么敢过去?”黄振华说,今年8月初,张西金又打电话给他,问他什么时候方便,一起坐下来谈谈,“让我随便提要求。”

  “请(村民)吃饭是有过。”张西金说,黄岗村绝大部分村民已同意征地,只剩30来户未签协议。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四会玉文化产业创意园征地工作尚未结束,2013年7月22日,四会市人民政府的一则通告又将黄岗村纳入了征地范围。这则文号为“四府“2013”25号”的通告显示,四会市政府拟征用东城街道下属陶唐村、黄岗村、沙头村3个村共3500亩土地用于商住用途。通告中,除了每亩10万元的征地补偿标准外,并没有标明此次征地的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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